新樓 Options

確保賣方在完成交易前可償還有關物業的所有負債,如按揭、管理費、地租/地稅、差餉等。

業主在與地產代理商議放盤/租紙的內容時,除了商定佣金數目以及付款的時間外,是否獨家代理相關放盤及放盤的限時亦相當重要。業主委託獨家代理,要留意如業主在獨家代理期內經由其他代理行售出/租出該單位,同樣需按放盤紙的條文,向原先受委託的獨家代理支付佣金。

本人同意高點‧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,得直接或間接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。

查詢單位內的家具、電器及裝修是否連同單位一併出售,若是一併出售,必須在買賣合約上清楚列明;

正如筆者上文所講,相信這位讀者和其他的新盤買家一樣都可能要面對人生一大抉擇,一係就要捧錢上會去買一個已貶值了的資產,一係就要撻訂但仍要冒着被追收差價的風險。其實上會與否很大程度看兩點:

睇樓紙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件,用以釐清客戶與地產代理的權責,避免雙方日後產生不必要誤會,保障買家或租客的權益;準買家或租客可清楚知道佣金金額和睇樓紙有效日期等。另一方面,睇樓紙亦保障地產代理及其所屬代理公司權益,避免租客或買家使用代理服務後企圖跳過代理,直接與業主商洽。

(晉誠地產全部真盤)《連車位》臨海靚景!一梯四伙!極少放盤! 三聖 海慧花園

如有任何詢問,請填寫以下表格並按「提交」。 here 有關樓盤的查詢, 請按此聯絡分行 。

如在睇樓紙有效期內,買家/租客成功經該地產代理購/租入該等單位,買家/租客便須向該代理繳付佣金。

如地產代理在廣告內提供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,他是否要清楚列明所提供的面積資料是物業的「實用面積」?

於物業租售過程,填寫相關表格除了是交代單位的資料外,亦是對地產代理的規管,及對業主、買家和租客各方權益的保障。因這些表格都具有法律效力,所以在填表時不能亂來,更不能提供虛假資料,如因虛假資料誘導促成交易,導致其中一方有所損失,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撤銷合約或索取賠償。而使用虛假文書牟利的地產代理,則可被檢控及判罰。

所謂「連約」物業,就是現時仍有租客租住的單位,故此未必能安排準買家睇樓。

請問一下,之前我有簽睇樓紙,如果下次老公簽,是否一家人一個單位,有份住,就要比佣金? 學多樣野,多謝 !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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